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准备到啦,
每逢佳节“胖三斤”
在这人月两"圆"的日子来临之际
大伙们的月饼准备好了吗?
月饼作为中秋节必备的礼品之一,往年这个时候大街小巷售卖的月饼品类满目玲琅,但因各地受到疫情影响,很多小伙伴不方便出门购买,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的网购月饼成为很多小伙伴的选择,近日线上购销月饼异常火爆。但是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都有可能使运输途中的月饼遭受“厄运”,假如我们购买的月饼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毁损,我们该向谁理赔?
举个“栗子”
覃先生在网上订购了几盒月饼本想中秋的时候给家人品尝,但是在快递运输途中遭受了泥石流,月饼被冲走了。
覃先生得知消息后向商家理赔,他认为自己尚未收到月饼,该损失不应由自己承担。而商家则主张自己已经履行了发货义务,不应该再承担路上运输的风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怎么办呢?
覃先生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呢?
新颁布的《民法典》,
给了我们清晰的答案。
法条法理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由此可知,互联网商家不仅要履行发货义务,在收货人尚未签收时,商品视为未交付,运输途中货物毁损的风险仍然需要由商家承担。如无特别约定,覃先生未签收前,视为卖家未完成交付月饼的行为,覃先生可向卖家维权。
参考答案
我们可依据上述条款
向卖家维权。
您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