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芳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伟出席签署仪式。
《意见》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救助方式、适用情形、救助线索的移送、办案结果的反馈、相互协助的事项、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建立了司法救助联合机制。一是信息互通机制。双方在履行职能中发现军人军属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情形以及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依法办理并反馈有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二是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涉军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及帮扶救助措施,以保证国家司法救助、拥军优属工作稳步发展。三是多元化救助机制。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救助方式,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多元化、全方位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黄芳玲表示:该《意见》是县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一大举措。希望今后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作,着力服务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拥军优属工作紧密衔接,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苏伟表示:《意见》的签署,正式确立了龙州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司法救助领域中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协作关系,对维护龙州县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军地融合、加强军民团结具有积极意义。今后我局将与县检察院一起,携手并进,努力开创龙州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拥军优属工作的新局面。(文/韦敏、岑颖)